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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改房未过户 出现纠纷咋办?

2016-12-31       浏览次数:1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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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改房未过户 出现纠纷咋办?

QQ截图20161231120155

    12月15日,市民刘女士致电《安庆晚报》热线:2004年,我从一名姓何的市民处购买了房改房。双方签订合同后,我支付了购房款,何某将房产证原件等相关材料交给了我。由于当时的政策原因,未办理过户手续,也未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。2013年,该房屋拆迁,我在拆迁登记时,被告知有人已对该房屋进行了拆迁登记。后经了解,卖房人何某于2009年去世,其继承人将我手中的房产证原件挂失,并以何某继承人的身份办理了拆迁登记。因该房屋一直在何某名下,拆迁部门称,想证明我市房屋实际所有人,需要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确权。请《安庆晚报》帮忙咨询,出现这种情况,如何维权?
 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告诉记者,刘女士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未办理过户手续和公证,其应搜集支付购房款的凭证、相关证人证言、水电费发票等,对房屋买卖的事实补强证据。
张律师说,刘女士在涉案房产居住,何某向其交付了房产证原件,目前证满五年,可以上市交易,房屋买卖合同有效。“根据《物权法》的规定,刘女士如能举证证明其为房屋实际所有人,可以享受房屋拆迁相关财产利益。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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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房改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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